2020/5/9

D226 『存在的意義不是我們所創,乃是由我們所發現』

可能是突然的神經打結,我要連續一年每天寫一篇文章,讓每天流經腦袋中的靈光乍現有機會用文字方式出現。逼自己在一切「日常」的生活中找到「不平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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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226:108/5/
距結束天數:139日

意義治療法大師法蘭克曾說:『存在的意義不是我們所創,乃是由我們所發現』,而生命可由三個途徑發現其意義:

1.創造價值:對人生的貢獻(如:寫首歌、蓋房子)

2.經驗價值:感受生命的愛與美好(如:愛人與被愛、感受自然之美)。

3.態度價值:接受不可改變的命通(如:承受痛苦、以順處逆)

法蘭克認為人雖然不能免於肉體、心理、精神等層面之限制,但人卻擁有對各種情境選擇自己的態度和立場的自由。自身可以決定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,他可以超越生理、心理、社會的情境,甚至超越於自身之外。

以上三種發現意義的途徑,在我這個年紀,這般粗俗的經驗下,讀起來特別有感。

創造價值:屬於外在的意義,要經由外來及旁人的眼神來認定,但這時的我早就盡可能地摒棄這種世俗的價值。而後兩個,恰巧與我的人生價值觀相符合,而這兩項也是我們能自主操控的,能自我實踐而不依賴別人的。


我不愛依賴別人你知道的。
老婆....幫我拿個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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