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10/30

D36 凡是利他之事,一定有利已之時


前情提要:
可能是突然的神經打結,我要連續一年每天寫一篇文章,讓每天流經腦袋中的靈光乍現有機會用文字方式出現。逼自己在一切「日常」的生活中找到「不平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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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36:108/10/30
離結束日:329天後


昨天在跑完步的時候,照慣例拿著衣服到殘障廁所中,進行基本的盥洗,淙淙流水聲中,突然想到了這麼大的一個空間,如果是放小便斗,應該可以放到六七個,為什麼要捨棄六七個 人使用的空間來,來協助 一個行動不便的弱勢族群呢?

上次生命教育課程中,提到的羅爾斯正義論,在他的理論下,有個神奇的法寶「無知之幕」。就是假裝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誰,不知道是在社會的哪一個位置或者角色,健全的家庭或者破碎的家庭中,我們把自己放在無知之幕之後,我們就能解除了階級、性別、種族、政治觀點,而在這種條件下所做出來的決策就會是較為公正的。

這種想法很有中國味,有點投胎輪迴的概念,或許今日你生在豪門,但他日你有可能生在貧戶,所以所有的制度在設立時,是否能在無知之幕下,讓我們盡量公正。

看著這麼大的殘障廁所,這殘障廁所有一天我應該也用得到,可能在某一次事故之後,也可能在年老力衰之時。認真去想,不需要在無知之幕之後去想這事情。眼光放遠一點,這些看起來用不到的資源,我們都有可能會利用到。(突然想到我現在不就是在用?)能夠幫忙就幫忙吧,能夠協助就做吧,凡是利他之事,一定有利已之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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