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/12/14

D80 多數決到共識決

可能是突然的神經打結,我要連續一年每天寫一篇文章,讓每天流經腦袋中的靈光乍現有機會用文字方式出現。逼自己在一切「日常」的生活中找到「不平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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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80:108/12/14

距結束天數:285日

今天又是燒腦課,但這樣的腦力訓練是有趣的。老師今天在回應我時,提到了我之前沒有想過的問題,從小到大,我只知道多數決,也是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尊重少數(後面那段話從來就沒有聽說有人做到),而民主法治的可貴就是當少數聲音大到能聚集民眾,那面對原本的多數,就能翻轉,但這的確是要契機與時間。

原來還有一種就共識決,也就是要所有與會的人共識同意,可能不是完全同意,至少在喬的過程中,讓所有人都全盤的接受,當然其中可能會有利益分配的問題,也可能喬的過程中出現許多髒手,也可能時效性上無法如同共產制度有效率,但尊重到所有人。

在《表決的經濟學》的資料蒐集中,我找到了以下這段話:「既然要選出政治人物,何必限制選民只能寫下一個人的名字,也就是只能支持心中第一人選而已呢?為什麼不讓他將心中第二、第三人選也一併寫出來?」,這是一種選舉光譜的概念,每個人把喜好的光譜列出來,再取最大公約數,看來這種投票方式,不只可以減少廢票的問題,也不會出現特徵近似的對手同類相殘,沒人支持的候選人反而乘隙勝選的情形。

由多數決到共識決,一直到各種異於現今的投票方式,有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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