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12/7

老爸的「特種行業」



編製新課本時,突然發現一條舊法規:

交通部、內政部會銜公布實施,鑑於台灣剛光復,政府把旅館業與酒家、當舖、刻印、腳踏車保管業、修車、舊貨販業、遊藝場所、綠燈戶、茶室、戲院及舞廳等列為「特種營業管理」,以方便管理。

原來我老爸開的是「特種行業」,我們兄弟兩是被特種行業賺來的錢養大的..........謝謝老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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